根据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第13号台风“贝碧嘉”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市住建领域防御台风“贝碧嘉”工作,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努力减轻灾害损失,现就有关防范应对工作提示如下:
一、严密排查,全力守牢城市安全底线。提示发布后,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加强检查排查,督促工程项目部做好台风期间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尤其要做好建筑施工领域的事故防范。重点对建筑起重机械、流动式起重机械、堆物堆载(深基坑周边、临时建构筑物及永久性结构屋面、吸水性材料堆放部位等)、临时用电、临时性建构筑(临时用房、围栏、围墙)、脚手架、广告牌等开展全数检查。预警期间建筑起重机械严禁安装、顶升加节、拆除作业,流动式起重机械应进行归位集中放置,脚手架临时拉结应采取加固措施,深基坑、塔吊基础、地下室等应根据应急预案设置排水措施,配电房、配电箱应上锁,临时性建构筑(临时用房、围栏、围墙)、广告牌应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向好。
二、严阵以待,避险转移再检查再排摸。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对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再细化,制订完善防汛防台“一工地一预案”;对防汛防台储备物资再完善;对防汛防台人员撤离转移、安置点情况再检查、再落实,务必精确到人。特别是上海东站、金山乐高等沿海重大建设项目,建筑工人规模较大,要组织力量提前安排建筑工人转移到安全场所,坚决确保把人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三、精准研判,落实防汛防台安全措施。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关注电视广播、手机等媒介渠道发布的最新气象预警信息,按要求落实防汛防台各项防御工作措施,预警期间,所有在建工地停止一切户外高处作业,并依据预警等级,启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落实停工和人员转移避险措施。
四、严肃纪律,统筹做好应急值守和处置。工程各参建单位和各工程监督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肃防汛纪律,落实应急值守职责,提高值班备勤力量,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渠道畅通,遇到突发、重大险情灾情应第一时间反应、处置及报告。
(引源-上海市安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