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7月27日与上海二祥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91310120MABW3NEJXH)签订装修合同(编号0885770),总价51800元,已支付48800元。对方仅完成约22600元工程量后无正当理由停工,超收26000余元。经查,该公司已被住建委公告不满足资质标准,涉嫌无资质违法施工,且要求我将工程款转入私人账户,拒不开发票。此外,报价单中明确约定使用“罗马瓷砖(单价88元/㎡和68元/㎡)”,但对方实际施工中使用的却是假冒的廉价通货瓷砖,属于以次充好、消费欺诈。
请求平台介入调解,责令该公司退还超付款项、及假冒材料假一罚十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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