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今年6月20号,颜小姐在普陀区东新支路的房子开始装修,8月19号将近收尾,却收到装修公司方(千然装潢设计有限公司)一份变更单,颜小姐不解为何当时不告知收费,于是房屋至今没有验收,原来是在装修中,颜小姐要求改动的地方,施工方认为都是不算在装修合同里面的,意味着另外付费,38㎡的房子全包39980元。
今年6月20号,颜小姐在普陀区东新支路的房子开始装修,8月19号将近收尾,却收到装修公司方(千然装潢设计有限公司)一份变更单,颜小姐不解为何当时不告知收费,于是房屋至今没有验收。


原来是在装修中,颜小姐要求改动的地方,施工方认为都是不算在装修合同里面的,意味着另外付费,38㎡的房子全包39980元,变更单上14853元。数目是合同上总报价的37%,颜小姐无法理解。

对于变更单上的内容,上海装潢网小队去实地查看,颜小姐对其中一项,封门头费有点不明白,三扇门是本来就设计好安装的,门体与门头同为整体,为何有3*120=360元。


颜小姐对窗户装修也是质疑,窗体与墙面的角度不是直角吗?她拿着直木板进行比对,称不喜欢喇叭口窗户。


淋浴间装修好后,颜小姐说她总觉得不对劲,原来是淋浴头安装位置错了,按照平面设计图上淋浴头应该是在对面墙上,不应该和坐便器同侧,说当时设计是正是因为考虑到空间小。

颜小姐拿出齐家保三方补充协议希望能有所帮助,她说小孩开学了,家里人都在等待入住,装修公司能否尽快解决验收。
对于此类现象,业主应该想到每一次变更要求,可能会有报价变化,在装修过程中及时问清,装修方更应该在做报价时,将涉及到的所有项目都交代清楚,明细化用材用料。每一阶段变更前必须让业主签字同意,做好每一阶段验收,而不是全程装修好后才算总账。一般装修合同中会注明增项约束条款,例如合同中明确规定增项不得超过装修工程总价的10%,如果非业主个人原因造成的增项,超出合同价的10%的部分,全部要由该装修公司承担。所以,上海装潢网的小编建议装修要找有资质、正规大公司,不要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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