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联合发布谨防装潢老板卷款逃跑的家装消费警示。警示说:
近年来,每遇年关,有的装潢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负债较多,装潢老板为躲避债务卷款而逃的事件屡有发生。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防少数装潢公司老板年关时卷款逃跑。
本市家装行业是一个超常规发展的行业,目前仍处在一种上升的态势,由于市场进入门槛低,造成家装企业一哄上,鱼龙混杂。有的家装企业规模偏小、管理混乱、抗风险能力十分薄弱,加上近年来全装修房的推进,投资房的增加,散户装修房骤减,一些不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家装企业难以维计。特别是年关将至,各单位进入财务清算阶段,材料商催讨材料款、广告商催讨广告费、民工催讨拖欠工资、业主要求履行装潢合同,一些入不敷出的装潢企业老板为了躲避债务而卷款逃跑,给债主和消费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市消保委和市装饰协会提醒广大装潢消费者,选择装潢公司时要做到五要:
第一、 选择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行业协会会员证的正规装潢公司;
第二、 要选择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装潢公司;
第三、 要选择诚信度较高、合同履行能力较强的装潢公司,这些企业一般均是参加创建家装行业规范服务达标和家装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单位;
第四、 要选择采用《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示范合同》的装潢公司,并根据合同规定,认真填写和选择所有合同项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五、 装饰装修过程中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时刻与装潢公司保持联系,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诉或举报。另外,支付装潢款时,应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决不可提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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