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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不签合同惹官司 房主付出8500元代价
发布时间:2007-10-05 浏览:102

概要:   日前,海阳法院调解审结了这样一起装修楼房欠款纠纷案,楼房主人为没有签装修合同,付出了8500元的“代价”。  2005年春,小马为结婚买房装修,经联系找到了于某,双方口头约定了有关材料、质量、人工费等事项。2005年6月,于某按约完工,向小马讨要剩余的材料费及人工费10443元。

日前,海阳法院调解审结了这样一起装修楼房欠款纠纷案,楼房主人为没有签装修合同,付出了8500元的“代价”。
2005年春,小马为结婚买房装修,经联系找到了于某,双方口头约定了有关材料、质量、人工费等事项。2005年6月,于某按约完工,向小马讨要剩余的材料费及人工费10443元。双方对材料费没有争议,对人工费却各执一词,于某认为当初约定人工费每天40元,小马予以否认。在几次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于某将小马告上了法庭。
法庭审理中,于某提供了有小马签字的预算表,该表格明确写明人工费每天40元。但小马辩解自己签字仅是对预算的认可,并没有同意每天40元的工钱。另据小马称,他仅欠于某工、料费5000元,但双方协商的通话记录显示,于某并没有确认这5000元的欠款。法庭审理后认为,双方装修楼房的事实存在,就人工费等问题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在法庭的主持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小马当日一次性付给了于某各项费用8500元,一场装修纠纷才告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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