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打造工程建设领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按照《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加强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着力于行政审批资源的整合和优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上海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简称“办理建筑许可4.0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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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上海市办理建筑许可4.0改革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范围全流程、全覆盖不动摇,提升社会感受度

坚持改革流程覆盖从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到综合竣工验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明的全过程。

项目类型覆盖社会投资、国有企业投资和政府投资等各类项目。

事项覆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各类事项。

2坚持整体政府理念,强力推进“五个一”改革

以“线上牵引线下、线下监督线上,线上线下相互补充、充分融合"为目标

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为抓手

实现企业办事“五个一”:“只登一扇门”;"只对一扇窗”;“只递一套表”;“只录一系统”;“只见一部门”。

二、工作目标

1拓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覆盖范围。

2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办理环节,时限和成本。

一般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

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办理环节压缩至4个(一站式办理施工许可、一次联合监督检查、一站式综合竣工验收及不动产登记、获得供排水接入),办理时间23个自然日,办理费用550元,建筑质量控制指数保持满分15分。

3提升改革的认同感和感受度

力争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全球前沿经济体行列,并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和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中保持国内领先,持续提升市场主体的感受度,持续贡献上海经验和做法。

三、重点任务

01复制推广一批改革举措,持续扩大政策覆盖面

1实体化运作“一个中心”

将审批审查中心覆盖范围拓展至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实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政府委托)、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纳入审批审查中心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出证、统一验收。

2扩大一站式办理改革受益面

竣工验收阶段

巩固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一站式办理综合竣工验收做法。

施工许可阶段

将一站式办理做法(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市政接入申请事项)由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先行拓展到全部产业类项目。

3基于风险等级分类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建立免于施工图审查的正面清单,由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拓展到全部产业类项目、规模以下的公共建筑项目、低等级市政道路、小型泵站工程、绿化工程管理用房等项目。

4基于风险等级分类实施综合竣工验收

基于风险矩阵分类实施综合竣工验收,明确不同风险等级项目的参与部门及参与方式,精简规范提前查看服务,优化完善验收工作流程。

5拓展建筑师负责制的试点范围

完善适应建筑师负责制发展的行政审批程序、政府监督管理和项目管理体系。

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可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试行建筑师管理团队委托或承接监理职责,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02补齐短板一批改革举措,进一步加大政策创新力度

6优化完善地质勘察服务

对于新出让的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建设管理部门收到土地储备部门在土地出让征询时提供的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后,委托勘察单位提前开展建设工程勘察。

本市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勘察服务时限累计不得超过10个自然日,逾期的项目不纳入费用减免范围;对于其他项目,勘察服务时限不得超过15个自然日。

7完善“验登合一”流程

依托审批管理系统,综合竣工验收、首次不动产登记(以及涉及的门牌号登记等)实现线上一口申请,线下零材料申报。综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审批意见通过审批管理系统自动推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并凭此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

8整合消防验收和质量验收环节

推动新改扩项目消防验收和质量验收深度融合,整合形成一个事项、一个部门、-次办理,一并纳入综合竣工验收,消防验收意见纳入质量监督报告.

9深化消防部门执法改革

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在浦东新区、奉贤区内探索全面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度,并逐步在本市其他区域推广。

10实施市政公用接入服务改革

实施“掘占路审批一件事",对水、电、气和通信等市政公用接入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等推行在线并联办理,实施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

推进供排水接入全流程主动服务,接入通水环节办理时限不超过6个自然日。

11持续推进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改革措施落地

推行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动态化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其他中介服务事项。

清单之内事项,制定形成一事项、一措施、一指南,政府委托的中介服务事项2021年底前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

12全面推进“多测合一”

深度整合各类测量测绘规范,建立协调统一的综合测量测绘技术标准。

稳步推进房产测绘“测算分离”模式,确保各项测绘工作只进行一次外业测量,分项出具成果。

调整“多测合一”项目准入范围,明确所有实施竣工验收的项目统一执行。

对于低风险产业类项目的房产测绘,率先实行“测算统一”,相关测绘内容和要求一并纳入规划竣工测绘。

加强“多测合一”成果数据在竣工验收阶段的应用,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13稳步推行区域评估

在全市各级工业园区或产业园区内落实各园区开发主体全面开展区域评估。区域内共享评估结果。除特殊项目外,一般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评估评审

免除产业类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和评审。区域内的单体项目可以区域评估文件或告知承诺书等作为该项目的申请材料,直接进入相关行政审批流程。

14 健全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实施公路养护工程招标计划提前公布、资格后审、远程开标、合同公开、异议投诉公开、开工许可取消、“三价”(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公开等举措,并将改革范围适时拓展到市政道路养护工程。

进一步健全涵盖各类建设工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一网交易”。全面推行“全程网办”,清理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不合理条件,破除市场隐性壁垒。

03巩固延续一批改革举措,不断积累改革案例和样本数

针对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巩固延续相关改革举措,持续加大改革力度。

继续实施一站式审批(一站式办理施工许可和一站式综合竣工验收及不动产登记)。

继续实施基于项目风险等级的差异化监管。

继续实施减费降负政策(减免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地质勘查、委托聘请监理和审图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