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本市毫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本市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已经开始分阶段有序推进复工复产,6月1日以后将加快全面复工复产。由于室内装饰行业的特殊性,施工工地绝大多数是居民住宅,与一般传统的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有较大区别,为确保安全底线,严防疫情反弹,按照本市《关于我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文件的精神,上海装饰行业协会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引,明确企业复工复产的防疫要求,协助会员单位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复工复产。

一、总体要求

1、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2、遵守本市、所在区、街镇、园区、楼宇的属地疫情防控政策,有序恢复生产。

3、企业应制订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制度,明确各级管理部门、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

4、企业应建立员工疫情防控档案,动态掌握员工个人的随申码、核酸检测、居住地疫情等级、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设立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解决。

5、企业员工应按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进行核酸或抗原的日常检测。

6、加强员工的防疫教育和环境消杀技能培训,坚持“三件套”、“五还要”,学会科学的防疫消毒方法。

7、企业应准备充足的环境消毒和个人防疫物资,以满足复工复产的防疫需要。

8、停止举办各类聚集性的展会、大型会议等活动。

9、加快推进解决疫情期间产生的保修维修存量。

二、营业办公场所的复工防控管理

1、营业办公场所及员工居住地均应处于无疫情风险区域(防范区或低风险区),任何一地处于有疫情风险区域的,应按本市防疫规定居家办公,或者由企业安排专车、租车方式组织员工点对点返岗及返回居住地。

2、企业复工前应对营业办公场所的环境进行预防性全面清洁消毒。

3、企业复工前应对营业办公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电、煤、内装饰、店招、大型广告牌、样品陈列柜(架)、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设备、车辆、电气设备等,消除安全隐患。

4、营业办公场所的负责人是该场所疫情防控的责任人,应具体组织落实该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5、营业办公场所应设专职人员负责该场所的消毒管理,督促员工做好日常消毒工作。环境消毒工作应按本市《复工复产单位环境清洁消毒工作指南》操作。

配备充足的环境消毒用品和个人防疫用品。

6、进入营业办公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人员,不得进入。

7、营业办公场所应按照本市《关于在本市推行“场所码”等扫码通行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规定,申领“场所码”或布设“健康核验一体机(又称数字哨兵)”。在营业办公场所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或放置“数字哨兵”。员工上班或外来人员进入营业办公场所时,应通过“随申办”移动端或微信、支付宝的“扫一扫”功能扫描该“场所码”;也可以通过“数字哨兵”扫描“随申码”或读取身份证进行核验。认真核验进入场所人员的“扫码通行”信息,发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一律拒绝该人员进入,并在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8、营业办公场所应控制人群密度,建议人群密度每100平方米不超过30人。同时加强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三、施工工地的复工防控管理

1、本指引所称的“施工工地”是指位于居民住宅区的家庭装潢和微小型公装施工工地。大型公装项目的复工复产应按市住建委发布的《上海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1.0版)》执行,不属于本指引的指导范围。

2、施工工地应征得所在小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同意后复工。

3、施工工地应遵守属地街镇、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的疫情防控政策,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项目经理是施工工地疫情防控的责任人,应具体组织落实施工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核验复工的施工人员是否符合疫情防控规定。

5、施工过程中,工地应保持封闭或半封闭状态,施工人员不随意进出工地,非必要不与住宅区内其他人员接触。不同工种交替轮换作业时,尽可能做到错峰换班,非必要不接触。

6、施工人员每天需测量二次体温(上午、下午各一次),并将测量结果予以公示。发现有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应立即安排其做抗原检测,如检测呈阳性,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就地隔离,等待防控部门按规定启动管控措施。

7、施工人员应按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进行核酸或抗原的日常检测。

8、施工工地应配备防疫消毒用品,保持空气持续流通,每天定时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9、严格管控进入施工工地的人员,无关人员或非必须进入的人员,禁止进入工地现场。进入施工工地的人员,应扫描所在居民住宅区的场所码,遵守“扫码通行”的核验措施。

10、施工材料应由企业统一配送,精确计算材料用量,减少配送次数,配送前应对材料外包装进行消毒。材料配送人员应遵守居民住宅区的防疫规定,非必要不与住宅区内人员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