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本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营造安全稳定、欢乐祥和的社会环境,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提高认识。工程参建各方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到位见效,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落实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跨前一步,分析研判节日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认真部署安全防范工作,抓紧抓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落实落地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节日期间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或者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危大工程一律停止施工且不得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含加减标准节)作业。
3.隐患排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牵头组织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等危大工程和易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部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专人跟踪。考虑到节日期间从业人员可能存在的心理波动,要充分利用晨会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技术交底等形式,加强对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消除务工人员麻痹意识和侥幸心理,严防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现象的发生。
4.工地管理。节日期间停工的建筑工地,应由建设单位牵头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工地值班值守和紧急报告制度,同时应做好停工期间安全管理,停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停工后对工地进行严格封闭,无关人员严禁入内。节日期间有施工作业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要开展带班检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并带班生产,项目管理人员要和务工人员同步上下班,严格落实“一带一帽”使用管理要求,提高务工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禁在节日期间盲目赶工期、抢进度。
5.监督检查。各工程监督机构要积极开展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重点关注企业负责人带班、管理人员的值班值守、关键岗位到岗履职、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的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以及2024年度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等内容,并及时做好数据汇总等相关工作。对于在此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从严从重予以查处。
6.值班值守。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值班备勤力量,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联络畅通,同时细化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中秋国庆期间本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引源-上海市安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