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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处理 投诉上海佳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佳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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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编号:
    投诉人可以修改、撤销、补充材料
    浏览:675 发布时间:2016-07-18 08:59
    投诉类型 其它 投诉人 孙** 被投诉单位 上海佳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房型 复式 联系地址 崇明县堡镇镇大通路********* 项目负责人 方先生
    装修面积 160m² 投诉人手机 1391876**** 被投诉人手机 021-5916****
    装修造价 199,万元 装修形式 半包 处理状态 处理中

    被投诉公司信息

    公司名称
    上海佳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已核实
    非网络监督会员单位
    法人姓名 方永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057660923C 投诉量 4次 查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行业 建筑业
    登记机关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 核准日期 2012-11-27
    注册地址 嘉定区安亭镇园区路1218号2幢4119室 成立日期 2012-11-27
    注册地址 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建筑工程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建材、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诉详情

    1、按照合同条款 装潢公司提供的材料应提前3天告知我方到达现场验证签收后方可使用,但是在装潢公司所使用的所有材料中,所有材料都未经过告知以及签收。属于违反合同的违约条例。2、根据上海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的标准,在装修过程中怎样计算刷墙面积和装潢公司给予我们的报价以及说法中有增加面积的情况。(所有的门窗面积应扣除)装潢公司给予我们的说法是按照整体墙面加上门窗(不需要刷的)面积一起计算。3、关于装潢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合同上应使用的品牌名称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品牌不符,存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有偷工减料之嫌。4、对于装潢公司在合同规定时间未完工,合同签订之日2015年9月12日~2015年12月12日完工交房,至今未能交房,目前尚有很多收尾工作未完成,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恶意拖工?5、对于装潢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物件的赔偿问题(客厅的微晶石)在施工过程中因装潢公司外包的一些厂家在安装过程中损坏的财物需要更换。6、关于装潢公司之前提供的摄像装备的问题,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未达到装潢公司所讲的效果,在过程中施工人员往往都是直接将电源直接拔除,导致申请宽带的费用浪费。恶意拖延工期,合同纠纷,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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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进展

    处理阶段

    变更时间

    业主你好,我们会尽快联系该装修公司给您做回复处理,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对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上海装潢网的关注。 2016-07-18 17:21:26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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