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于2017年8月25日与上海奥邦公司签订总价为人民币73.8万元的房屋装修合同(协会合同号0052599),约定工程结束日期为2018年3月28日。业主完全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了分期付款的义务,然而奥邦公司却以种种借口一直拖延施工,直至今年7月初彻底停工。目前,业主已按约支付了合同金额92.7%的工程款,而实际完工量(按工程预算单列出的分项金额计)只有40%左右,奥邦公司以”原材料涨价,供应商涨价,预算错误”等借口和托词,在收到工程款后迟迟不将成品设备电器安装花园施工等工作完成,目前已彻底停工。
业主多次找该公司相关人员要求完全履约,对方要不说主管人员不在公司,要不推说需要内部沟通,迟迟不予正面答复和实质性行动。
我们很难想象在上海这样一个法治社会的大都市,上海奥邦作为上海室内家装协会的会员单位,居然如此肆无忌惮地不尊重法律的严肃性,不尊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公然置双方按照行业协会的规范格式签订的合同于不顾,不守信不履约。在此,我希望我们的家装协会能马上过问此事,督促会员单位依法行事,重约守信,不要破坏了协会在政府部门和广大市民中的良好形象。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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