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仅水电验收阶段,项目经理出具变更单与预算报价就差异七千余元;严重恶意侵犯消费者权益;
1、电线:预算750米,实际1063米;增加率42%;(其中增加最多为4平方线报50米,实际273米;且漏报入户线)
2、线管:预算100米,实际324米;增加率224%;(差异极大)
3、线管打孔:预算6个;实际26个;增加率333%;(差异极大)
4、开槽:预算50米;实际110米(项目经理估算,现场沟通为80米);增加率60%
5、电视暗管:报价无此项,且未要求增加;而且就不足0.5米PVC塑料管,报价135*2=270元;价格离谱;
6、装修开工第一天项目经理就要求增加项目清运费,实际报价中已经包含且有二项;
目前仅水电一项,增加金额就占装修总报价14%左右;且后续还有什么增加项不得而知。
另合同签订时,其设计师邵婵娟及其负责人祁总监,所有项目报的很足不会有太大差异(有现场录音为证);
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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