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口合同,现家里同层渗水,新彻墙也渗水,石膏顶副龙骨间距大,基本为40CM、45CM,50CM,60CM,75CM也有,墙地砖,高低脚,错缝,空鼓很多,新开门没有过门梁、附材中地漏也不是正品,合同时写附材为真品、正品、假一赔百,合同为闭口合同,半途停工要求赠加款项,等 一系列问题:
2018.9.7请第三方监理公司来检查,发现很多问题,还有好多不合行业装修规定的照片还没上传上来
上海聚菁装饰装修监理有限公司
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核查报告
工程地址 抚远路1211弄541号301室
报告类别 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核查
2018年9月7日
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核查报告
受业主周玉红女士委托,上海聚菁装饰装修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菁监理公司)就宝山区抚远路1211弄541号301室室内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核查。(目前该装修工程施工状况为水电隐蔽工程施工已完成,泥木工程施工大部完成。)现将施工现场工程质量核查情况反映如下:
一、水电隐蔽工程
1.配电箱箱体规格过小,电线拥挤过密,且接线混乱,部分电源线有铰接现象,不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6.1.9条第1项“箱(盘)内配线整齐,无铰接现象”的规定。(见附件照片1)
2.吊顶内被隐蔽的电源进户线连接安装不规范,不符合上海市《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第2.4.1条“进户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不得使用软线,中间不得有接头”的规定。(见附件照片2)
3.吊平顶内水电管混装,无安全间隔距离,不符合《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DB31/30-2003(以下简称本市3.15验收标准)第5.1.11条“导线与燃气管、水管同一平面间隔距离应大于等于100毫米,不同平面间隔距离应大于等于50毫米”的规定。(见附件照片3、照片4、照片5、照片6、照片7)
二、木龙骨石膏板吊顶工程
4.吊顶内木龙骨未按规范要求涂刷防火涂料。不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第7.1.8条“吊顶工程的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应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见附件照片8、照片9、照片10)
5.吊顶内木龙骨未按规范要求用木螺钉固定,不符合《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GB50327-2001(以下简称GB50327施工规范)第8.3.4条第2项“吊顶工程以木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采用木螺钉固定,胶合板可用铁钉固定”的规定。(见附件照片8、照片9)
6.部分石膏板拼接缝过密,未达到常规5-8毫米间隙的工艺要求。且石膏板与墙、柱边缘槽口间隙不符合(GB50327施工规范)第9.3.5条第5项“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石膏板与周围墙或柱应留有3mm的槽口,以便进行防开裂处理”的规定。(见附件照片10、照片11、照片12、照片13、照片14)
三、墙地砖铺贴工程
7.墙砖铺贴多处空鼓,不符合(本市3.15验收标准)第7.1.1.1条“镶贴应牢固,表面色泽基本一致,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墙面无空鼓,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缝、掉角、缺楞等现象”的规定。(见照片15、照片16、照片17、照片18)
8.墙砖铺贴不平整,接缝高低差超标,不符合(本市3.15验收标准)7.1.1.1条(同上)及7.1.2条验收要求和方法第4项“表面平整度应小于等于3毫米”及第7项“接缝高低差应小于等于0.5毫米”的规定。(见附件照片19、照片20)
9.墙砖铺贴缝隙不均匀,周边不顺直、掉角缺楞等,不符合(本市3.15验收标准)第7.1.1.1条(同上)的规定。(见附件照片21、照片22、照片23、照片24、照片25、照片26)
10.墙砖铺贴不顺直,立面垂直度超标,不符合(本市3.15验收标准)第7.1.2条验收要求和方法第5项“立面垂直度应小于等于2毫米”的规定。(见附件照片27、照片28)
11.地砖铺贴多处空鼓,不符合(本市3.15验收标准)第7.2.2条验收要求和方法第2项“地面镶贴不允许空鼓”的规定。(见附件照片29、照片30、照片31、照片32、照片33、照片34、照片35、照片36、照片37、照片38、照片39、照片40、照片41、照片42)
12.地砖铺贴周边不顺直,砖面掉角、缺楞,留边宽度不一致,不符合(本市3.15验收标准)第7.2.1.1条“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缝,掉角、缺楞等现象。留边宽度应一致”的规定。(见附件照片43、照片44、照片45)
四、泥工砌筑及防水工程
13.部分新开的门洞顶部未放置门过梁,不符合相关墙体门洞砌筑的施工工艺要求。(见附件照片46、照片47)
14.书房新砌墙体渗水,经查系外露台地面贴地砖,地坪被抬高,露台地坪沿墙处未按规定做防水处理,造成外墙墙体渗水。(见附件照片48、照片49、照片50)
五、木工隔断工程
15.书房、主卧、小房间石膏板隔断、墙饰造型木龙骨与墙体固定不牢固,松动。(见附件照片51、照片52、照片53、照片54)
六、其他工程
16.阳台地漏规格太小,不能满足室外阳台正常排水需求,应使用室外阳台大地漏。(见附件照片55)
17.室内墙体原粉刷层铲除不彻底,部分墙体未铲至基层墙面,影响新批腻子与基层墙面结合牢度。(见附件照片56、照片57)
18.有洗浴的卫生间未作等电位联结,不符合上海市《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规范》DG/TJ08-2062-2009第13.5.1条“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作等电位联结,等电位联结应可靠”的规定。
根据以上核查结果,聚菁监理公司认为抚远路1211弄541号301室室内装修工程存在重大施工质量问题,目前不宜继续施工。建议业主通知装修公司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对照本核查报告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只有整改后经业主验收合格方可允许下道工序继续施工。
(本施工质量核查报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出入,应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上海聚菁装饰装修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7日
见附件:(施工现场照片5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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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投诉人) 2018-08-28 18: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