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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处理 施工队要合同外价钱,拖延工期 - 上海缪斯建筑装潢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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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编号:010919044
    投诉人可以修改、撤销、补充材料
    浏览:978 发布时间:2019-01-09 21:01
    投诉类型 施工质量 投诉人 胡** 被投诉单位 上海缪斯建筑装潢设计有限公司
    房型 别墅 联系地址 城固路****弄**号 项目负责人 陈远军
    装修面积 255m² 投诉人手机 1338602**** 被投诉人手机 1381800****
    装修造价 59万元 装修形式 半包 处理状态 处理中

    被投诉公司信息

    公司名称
    上海缪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已核实
    非网络监督会员单位
    法人姓名 李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75611282XM 投诉量 15次 查看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 建筑业
    登记机关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 核准日期 2003-11-10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堡镇南路58号11幢1搂102-5室(上海堡镇经济小区... 成立日期 2003-11-10
    注册地址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装饰设计,建筑装潢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室内外装潢,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土建工程,照明工程,建筑防水工程,机电工程,水电安装,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及养护,园林工程,楼宇保洁服务,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家具,厨房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诉详情

    参与者: 付云飞(设计师) 周国华(项目经理) 彭丽祥(施工队长) 黄(监理) 陈远军(法人)
    故意拖延工期。本诉所指的装修工期从2017年2月10日至2018年10月31日。2018年7月中,隐蔽工程结束,支付第二期工程款后,施工彭丽祥队长给出一张材料、工时清单,要求合同款项外按他提供的清单再支付给彭丽祥83683.10元;我提出相应装修款项已按合同支付给缪斯公司,如有异议要求彭队长应向公司提出,由公司向我提出要求。因此公司开过两次沟通会,彭队长坚持按清单数额收款,我向公司提出,清单内容公司应核实,给出实测数值或相应证明文件等,再商议确定。直至今天,公司方和施工队都没给出具体的实测数据或相应的证明文件。期间施工队采取拖拉施工,按合同2018年10月31日应竣工交房。但至2018年11月18日才木工瓦工验收。直至2019年1月7日后续材料不安排进场也不安排人员施工,不知何时能完成,因此投诉1.繆斯公司组织管理不善任由其施工队故意拖延工期;2.缪斯公司放纵其雇佣人员向业主合同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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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业主您好!您投诉的上海繆斯建筑装潢设计有限公司,他们的全称是(上海缪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该公司非本网站网络监督单位,也没有缴纳质量保证金,您的投诉已经被受理,我们会尽快处理,请耐心等待。如您需要申请协会第三方介入调解,请拨打400-118-8580装修投诉热线。感谢你对上海装潢网的关注。谢谢! 变更状态为正在处理 2019-01-10 11:38:25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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