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1日我父亲与上海逸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后简称“逸家”)签署了装修合同,装修房屋在松江区泗滨路,二房二厅72平米,装修总价5万元(图一),为部分承包合同,签约当日付款1.75万元(图二),工期:2019.10.23-2020.1.23。
父亲是65周岁的老人,且2018年2月查出肺部结节,同年3月切除一整叶左上肺,病理化验结果为癌症。此次签署合同当日,包括前期洽谈都是父亲独自与逸家沟通的,逸家有将父亲送到地铁站的行为,言语中怎么和父亲拉拢的就不得而知了,我有相熟的装修公司,父亲执意不要,本着让老人顺心,我没有再坚持,所以就有了10.21的正式合同。
10月26日周六,逸家的方慧(所有事宜都是此人与父亲洽谈的)约我们去房间确认水电布局,那天是双休日所以家里人都去了,现场聊到很多细节,发现很多东西都未包含在合同中,最终大家不开心了,我母亲多次提出不要她做了,方慧两度想把我们丢在现场自行离开,母亲最后报了110,警察来了说让我们好好协商。合同已签,报价中没有的东西我现在再要求人家做我是无理的,所以想着反正就是赔总价20%违约金(合同约定),我和方慧说你不要做了我们回家商量一下,当天就此分开。
回家后我翻看合同发现几个问题:
1. 用天眼查app查了逸家的装修资质(图三),同时看到2017年她家和其他人的官司(图四),法院判定逸家无施工资质,同时在天眼查翻查了上海著名装修公司荣欣装潢(图五)沪尚装潢(图六)这些正规公司都是有施工资质的,所以我不确定逸家是否有装修资质?
2. 其他装修队的老师傅告诉我,签合同需要有3张图纸,第一房型平面图,第二房间设计图,第三施工图,逸家只给了我第一和第二,就和我父亲签了合同,施工图她说是周六我和她确认好开关水电布局后会发到我邮箱,那么如果这个是要求在签合同前就给到的,必定要到房间比划谈细节,谈不拢我爸也不会和她签署这份合同了,所以请帮忙盘点流程是否正确?
3. 合同总价签订的是5万元,但附在后面的明细总价格是60709元(图七),由于图章盖在此总价上,一直到我发现了这个问题,父亲都还没有发现前后不一致,请问这样的合同还能算有效吗?
在周六闹的如此不愉快的情况下,连110都报了,而且在我母亲和我反复说不要她做的情况下,昨天10.28方慧依旧让工人去家里开工了,我周一中午去法律援助中心得知要发书面停工通知,所以我在下午13点时微信书面通知她停工的,在有这么大矛盾的情况下,方慧这样的行为是非常恶劣的,不可理喻。
目前我们希望解除合同,且在此次合约中,我们处于弱势,现请求行业协会领导帮助协调此事,帮帮我们老百姓,非常感谢。
公司名称:上海逸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慧 18019767886
签约地址:松江区王家厍路55弄12号1206
我的联系电话 卫小姐 1381768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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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网友 (网友) 2019-10-30 22:48:06
装潢网友 (网友) 2019-11-15 0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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