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初我父亲李启为通过朋友介绍与上海天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接触,联系装修浦东东方路88平米的门店。我与设计师姜凯以及装修负责人王明明商定装修方案后,于2019年5月14日签订装修合同。合同写明此次简装费用按设计师预算为46000元,并以实际工作量计算最终造价,并由天柏公司支付物业要求的装修监管费。事先我已向姜凯、王明明要求装修工程尽快完工,可是签订合同后三天现场无任何人员到场施工,正式动工是5月18日,且自始至终施工现场仅有装修工人汪先留一人施工,负责人王明明并未在现场起到监工作用。我曾多次要求加派人手加快施工进度,公司方面没有做出任何回应。后经过了解,装修工人汪先留并非天柏公司正式员工,仅仅是与公司有过合作关系的“熟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际需求以及缩短工期原因,我与姜凯、汪先留商定删减了包括吧台、地面等多个施工项目,因此实际工作量远小于合同约定造价动工没几天公司便多次催促我支付施工款,因为有合同约定,我于5月21日、25日先后两次各转账15000元,总计30000元工程款通过支付宝转给天柏公司,准备完工后确认差价多退少补。施工过程中与物业沟通发现,与物业方面签订施工申请书的是上海骁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而非天柏公司,我怀疑其中存在猫腻,但想到合同中写明按时计算造价,且施工已过半,便没有计较。
工程于6月2日完成,与合同中签订的5月30日相比延期三天。之后一直联系公司现场计算实际工作量方便计算工程总造价,一直拖至7月份才与装修工人汪先留、设计师姜凯、负责人王明明同时在场确认完全部施工量,并有书面记录。按实际工作量计算,我仅需支付一万八千余元,可随后公司方面拒绝退还多余工程款,且不愿承担物业要求的2400元监管费。之后曾多次与天柏公司负责人张经心联系沟通,且曾报过警希望张经心出面解决问题,无果。直至今年五月,终于见到张经心并在天柏公司进行沟通,但公司拒绝退还多余工程款一万余元。
这种装修公司已经无法正常洽谈,故投诉至此,望领导能够为我们做主,讨回公道,讨回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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