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合同竣工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截止2020年7月29日装修公司拖延工期未完工。
(2)装修合同写明隐蔽工程验收是需要书面验收签字的,装修公司法人只口头通知业主到场查看隐蔽工程完工,事后追问装修公司法人为何没有书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回答没有隐酸工程验收的(业主均已取证),
(3)安装的强电电气设备没有提供给业主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4)全新铝合金成品窗有质量瑕疵(阳台外窗框两侧垂直边分别向不同方向倾斜,推拉窗关闭锁定后和外窗框存在间隙,且有目测观察到的空隙,存在不保温、不防嗓音问题),装修公司法人只口头承认成品窗的质量瑕疵,要他落笔书面确认有质量瑕疵却迟迟不肯签字,并以剩余未完工的一个门妾和一扇妾装门不进行
安装为威胁(业主已经将门妾和套装门的材料款支付给装修公司),
(5)预算上使用的防水涂料品牌型号都被装修公司擅自偷换
(6)木工制作的定制柜的板材用料也偷工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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