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章璐莹,施工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六里二村21号504室,两室户套内面积45平米。
承包方:上海祥雀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巨峰路760号,电话:021-68160850
签约日期:2019年11月5日,合同约定工期:自2019年11月23日-2020年3月25日竣工。工期70个有效工作日。
投诉内容:施工拖延至今已经长达13个月以上,未竣工。对于尾部工程,工程人员流动,监管人员换了几批看工地,仍然未提供有效服务,并伪造竣工单催尾款。我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如数赔偿工程逾期违约金,拒不结算。
事由:工程总共三期款+尾款。2019年11月23日如期开工,我按照设计师要求及时支付相关款项,2020年1月17日付清三期款。
但未及时进行三期工程,由于碰到春节+疫情,工期在不可抗力下暂停。2020年4月3日,询问小区物业可以入小区开工,询问祥雀设计师工程安排,被告知未付三期款,所以未能进行工程,我提醒告知已付款,继续开工。
后发生一系列不愉快。设计师为简便工程操作,未按照我的要求进行装修,走廊吊顶我要求根据层高包直角,设计师还是给拉低拉平处理,自付1千多损失做修改。墙面漆颜色设计师也未做专业的提示告知,我选了外墙色,我个人支付损失4千元购置油漆并自费请工人修改。卫生间瓷砖有破损不提供修复处理,马桶坑距要求300做歪了,只有280。已经开始拖延施工。
2020年7月27日开始催后期工程开始有阻滞,8月4日完成施工垃圾清理的保洁工作,过程十分不愉快。催促剩余工程,就以未付清增项款为由拒不施工。增项为卫生间装修(原设计未包卫生间)。工程款已付清,应当提供已付款的装潢服务,要求祥雀公司按照合同办事。另外为保护个人利益,我核算费用清单,做增减项对账工作。
2020年7月27日,工程负责人辞职,10月17日,设计师辞职。由于祥雀公司的人员流动,新的工作人员来工地看过两次,看完后无下文,也未提供任何服务。
2021年1月9日,祥雀公司捏造事实,发送竣工单催尾款,祥雀主张尾部工作必须支付增项费用后,且有部分增项款是1月9日我才被告知,之前祥雀公司从未提及过。双方沟通协商无果。我主张工程都未结束,不能支付尾款,并要求祥雀公司根据合同条款,赔偿施工逾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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