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4月23日与上海翟诺建筑装潢有限公司签订了住宅装修合同,合同为部分承包,总价款人民币柒万元整,合同工期为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7月5日。本人房屋地址虹口区曲阳路8**弄*号**2室,该装修公司位于杨浦区大连路950号海上海新城商务楼1606室。
在签订合同前,我对该装修公司考察时,该公司单经理给我报了半包价格和全包价格,并有详细的预算书,签订合同时,单经理给我报了一份工程预算书,承诺一口价7万元整,签订闭口合同,保证无增项。过后我发现,签合同时的预算书与签合同前的预算书相比,同样一项施工项目,同样的材料单价要高出很多,其行为构成价格欺诈。
更为严重的是,在签合同前已进行上门量房的情况下,该公司虚报多报工程量,数量造假,工程量与实际严重不符,一份7万元的合同,由于多报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相比价格超过1.7万元,达到了合同额的25%,已构成数量欺诈。
该装修公司就是用这种欺诈的手段,蒙骗消费者。肯请相关部门明查,还装修市场一个净土,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不在受骗上当。
投诉人:温*
电话:138********
2021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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