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于2021年8月29日与上海青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一”)签订装修合同,施工周期为2021年9月12日起至2021年12月23日止。
二、投诉原因:1、不按合同履约,私自更换报价单生态板主材:至纠纷发生日12月4日,项目进度到木工,工程未到一半,工期延误。纠纷原因为:12月4日(周六)上午9点到现场发现柜体主材与合同报价单主材不符,报价单为”棵美E0级生态板“,实际现场施工为”马六甲E1级”,现场同设计师吴女士确认属实用错材料,电话通知“青一“法人冯杨清,并微信拍图反馈,冯杨清答复调查原因给与解决方案。至5日(周日)晚,无人回复沟通,二次电话青一老板冯杨清,告知不是他老妈(施工队长-杨娟)责任,厂家发错货,赔偿我30元差价及做甲醛测试,我们不同意该解决方案,冯杨清电话挂断。接着施工队长(杨娟)电话告知,她所施工项目全部用EI板材,没有人提出异议,要求我接受该方案。双方发生争议,我们要求更换报价单材料,施工队长(杨娟)电话告知:柜体拆除,我家后面的施工不做了,直接结算。
期间青一公司未给出新解决方案,遂再次于12月7日,电话青一冯老板,他微信告知全全委托他老妈(杨娟)处理。杨娟约我夫妻二人定于12月9日到现场结算,我们业主夫妻双方全部请假到场,青一老板委托施工队长(杨娟)到场,设计师吴女士到场。现场结算施工队长在之前未通知的情况下,无故增加工程量结算,双方对增项及违约责任确认结果未达成一致。
2、现场野蛮施工,损坏业主家具家电。青一老板承诺会保护好需要保留的家具家电,并在装修完成时恢复安装原位。截至纠纷发生日期12月9日,业主提醒多次,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无奈,业主自己买保护膜将洗衣机、冰箱、床垫覆膜保护。现场有大部分家具家电遭到野蛮施工损坏:(1)、木制楼梯在未经业主同意下砸毁,基体破坏,不可正常使用;(2)、大衣柜、床头柜被破坏;(3)、油烟机、灶台被砸坏;(4)马桶投装修垃圾(5)茶几玻璃碎裂。
三、希望装修协会主持公道,依据装饰工程相关标准及法规给予合理判定。
1、 对已施工部分工程量,希望专业人员给与合理判定,退还已支付未施工的款项费用;
2、 对私自更换品牌及主材材质的部分,请青一承担责任,赔偿业主损失;
3、 对野蛮施工负责,赔偿业主被损坏的家具家电损失(楼梯、大衣柜、床头柜、茶几、油烟机、灶台);
4、 合同约定12月23日工期结束,目前未进行一半工作量,工期延误造成的租房费用赔偿;
5、 针对以上争议,请青一依据合同违约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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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_2322 (网友) 2021-12-11 11:18:43
用户_8916 (网友) 2022-08-15 19: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