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2年6月与东易日盛上海分公司签订设计合同;
2. 设计方案没有完全得到业主确认,诱导业主方2022年8月签订基础施工合同;
3. 基础施工合同签订后,现场拆旧,却是让业主直接支付给他们的项目经理,业主也支付了费用,但现场拆旧拆的一塌糊涂,多次催促后,现场仍然没有处理干净;
4. 诱导签订了基础施工合同,并收了第一笔30%的款项后,多次催促,9月才给到主材的推荐方案;
5. 主材方案,完全没有考虑到业主的实际需求,推荐的大部分是自营的品牌。我们业主此时,也从多方途径了解到,这东易日盛的施工质量是非常不符合规范,诱导业主们快速签订施工合同,是其一贯的作风;
6. 我们业主对其工作态度,工作价值观持有深深的不信任,为避免后期的损失,10月我们向东易提出施工不交由他们来做;
7. 此刻,由于只是拆旧阶段,东易并没有任何的一丝施工成本产生,我们业主要求和平结束施工合同,并将我们支付的30%的款项退回,设计费也就不去纠结了,设计上存在很多测量问题,这也是我们业主在后期一一发现的问题;
8. 但东易日盛上海公司,以恶劣的态度就要收取20%的费用,请问您什么都没有做,就要20%的费用,谁给你的脸?
9. 这样诱导消费者,消费者发现问题,恶劣的态度就要收取完全没有产生任何工作和费用成本的20%的合同款,这是霸王条款吗?!这还有天理吗?那东易你也别做装修了,别设计了,就这样去诱导成千上万的消费者,然后收这个黑心钱,去上市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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