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项目开工至今,中间遇到原设计师离职,防盗门迟迟不发货,厨房橱柜要求我先行垫付费用给供应商(保证之后会全额退还预付的费用),等拖延事件。原设计师离职后接手的设计师,即项目总负责人王林,也没有将公司经营情况告知于我。9月初施工队长要求我与公司进行结算,我还以为是正常的公司与客户进行的阶段性的结算费用。我打电话给王林,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例如他要参加一个论坛等。直到说好的9月20日,他又以他的权限锁定为由,让另一个负责人王前明(音)在公司总部(浦东东三里桥路988号)为我结算。但是他又通知我,王前明说公司现在没电,无法进行结算。9月21日,我前往公司总部察看情况。公司三楼有位姓马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我,他打电话给王林核实情况之后,便愿意帮我结算费用,但是声称只能退还我应退还费用的50%,约4万2千元,可能今年12月份到账。且这4万2千元中还包括我需要支付给施工队长的7千元左右的费用,我实际应得只有3万5千元左右。
在与施工队长吕海元沟通后发现,公司只和他结算了拆旧的费用,水电工、泥木工的费用都还没有结算,而目前施工已经进行到油漆工的批腻子阶段。施工人员是否愿意继续为我装修也是一个未知数。目前公司尚未破产,而项目无法继续进行。公司提出的解除合同的方案,我无法接受。我要求公司退还所有应退还的费用,并且赔偿合同违约金30180元,以及工期延误费30一天(天数按实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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