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2年12月15日与武汉匠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合同规定2023年4月15号完工,装修前已经通过物业现场检查房屋交接标准。
2023年4月15日装修公司并未如其完工多次催促于2023年6月底交工,验收过程中发现入户可视电话网线损坏、装修施工墙体开裂、燃气安全阀丢失、下水管道部分堵塞、角阀漏水等质量问题,多次催促修复装修公司并未理睬,对于验收不合格装修公司并未否认,由于着急住自费购买燃气安全阀、溶解剂,同时按合同规定本人并付清装修质量保证金5000元。
2023年11月7号突然收到楼下警告公卫厕所漏水应修缮,我再次找到装修公司结果装修公司表示只是小问题!并以尾款未结清、父亲病重拒绝维修,多次沟通无果只得听取装修公司建议自费购买其指定材料、指定方法做了渗透防水处理。2024年7月2号楼下再次出现漏水,同时自家也出现渗水迹象再次找到装修公司修理结果装修公司先是死活不认为自身问题,然后在检测费用问题上拒不认账,最后在楼下业主、物业、装修公司、本人亲属见证下承诺漏水事件谁的问题谁认账(检测费1000元)。最后检测结果为主管道被更换且有破裂地方为装修工人损坏。1000由本人垫付。
7月10日装修公司前来只维修了可视电话线路,从新更换厕所主管道,然后一直拖着不处理到今天。
经过多次沟通装修公司任然以父亲病重(后病亡)拒绝维修。在让他修直接要尾款。拨打市政热线依旧无效。
时至今天本人公卫生间依然不能使用给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房屋墙角部分发霉发潮痕迹依旧,对于自费跟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跟装修公司达不成一致,同时也不再信任装修公司拿钱不处理。在这里恳求装修协会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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