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低价引流、霸王合同、仅极少量量象征性施工、逼全款、恶意增项翻倍、甩锅失联,典型装修套路,涉嫌诈骗、申请退款并赔偿损失
一、投诉人信息
投诉人:侯丽云
联系电话:198252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具体地址可填)
二、被投诉方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顺玺帅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CG6M84XJ
法定代表人:倪有杏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厍路181号
联系电话:虚假信息(注册电话)、
实际控制人:慧聪、联系电话1586387****
;朱进、联系电话:1312222****
实际经营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里亭街道九杜路349号419室
三、投诉事由
合同陷阱、恶意增项、威胁停工”
四、合同签订情况
本人于2026年4月7日与被投诉方签订《装修承包合同》,委托其承包本人名下位于江苏省南通市的房屋装修工程,建筑面积105.4平方米,全包一条龙约定包工包料,合同最终折扣总价68,000元,合同要求签约后立即支付总价75%的预付款(约51000元),本人已累计支付约51000元。工期为2026年4月8日至4月23日,仅15天。
五、该公司的主要问题
1. 合同欺诈:
签约当日,合同约定本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首付款,4月12号支付45%作为水电施工,本人通过扫码方式向被投诉方已支付了75%的款约51000元。然而,被投诉方收到75%首付款后,被投诉方进场后少量拆装和几根水管的铺设,水电工程未完成、瓦工未动工、墙未切,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支付的75%首付款严重不匹配。105平米装修仅给15天工期,装修行业根本无法完成。报价单大量使用“不含”“另计”“多退少补”等模糊表述,故意遗漏防水、找平等必要项目,为后期恶意增项预留空间。仅完成极少量施工作为“障眼法”,部分履行诱骗继续付款。 2026年4月14日,被投诉方随即以“木工材料进场”为由,要求本人再支付14,960元,并发《告知函》威胁:如不付款就停工,后续继续施工还需加收5,000元人员调度费。本人拒绝支付后,被投诉方于4月15日擅自停工,并明确要求“停工安排工人去其他工地”。
2. 不公平格式条款(霸王条款)
合同约定“已签订合同项目如没有现场无法施工项目不可减项”,甲方要求减项即便材料未进场也需承担合同规定的管理费用,严重剥夺消费者的合同变更权利。合同中还约定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2万元及相关律师费、诉讼费等,严重限制消费者正当维权等不合理条款。
3.价格欺诈
被投诉方的《报价单》中大量使用“不含”“另计”“多退少补”等模糊表述,故意隐瞒真实价格构成,例如:电路工程“不含底盒面板地插”“暗埋管开槽封槽另外加20元”;水路工程“不含水龙头、角阀等户自供”“安装实际发生量计算多退少补”;打拆项目“其修复工程、表面装饰工程和垃圾清运费另计”;门头工程“不含骨架基层制作”。防水工程、墙面地面找平、强弱电箱等必要项目在报价单中完全没有列出,构成故意漏项。
4. 空壳公司:该公司工商信息显示参保人数为零,注册地址为被封地址,法定代表人为挂名,实际控制人是慧聪、在幕后操控。注册地址虚假,参保人数为零,法定代表人系挂名,实际控制人为慧聪实际经营地址在上海市松江区九杜路349号419室。
5. 收款账户异常:前两笔款打入公司账户,第三笔突然要求转入吴忠立个人账户(621775102200029***),试图规避资金监管。
6. 系统性前科:本人调查发现,该公司该公司在多个平台集中爆发装修恶意增项、合同陷阱类投诉,套路高度一致:抖音低价引流→签合同→逼全款→恶意增项翻倍→甩锅失联→退款反索赔。
随即以“木工材料进场”为由要求支付更多款项,并以停工、加收调度费相威胁。
五、投诉诉求
1. 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对被投诉方的价格欺诈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罚;
2. 请求认定合同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75%首付款条款、不可减项条款、限制维权条款)无效;
3. 请求责令被投诉方返还本人已支付的装修款51000元;
4. 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公司的合同欺诈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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